职能科室17个:办公室、审计监察部、医务科、科教科、保健部、护理部、院感科、财务科、总务科、医学装备部、信息科、保卫科、健康教育科、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党务工作部、项目办、医保办。
临床保健医技科室27个: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新生儿科(NICU)、儿科(PICU)、儿童康复科、产一科、产二科、妇科、生殖健康科、VIP妇产科、产房、手术麻醉科、外科、乳腺科、门诊部、急诊科、中医科、产后康复科、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科、体检科、药剂科、检验科、输血科、放射科、功能科(B超、心电图室)、病理科、供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