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即日起,全市所有超市、农贸市场、小型商铺、公共交通、药店、电梯、车站等公共场所或者其他人员相对密集场所每日须不少于三次消毒。
2.全市各类婚宴寿宴、庆典、民俗等群众聚会活动暂停举办。
3.全市各出入口(国道、乡道)检测站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对进出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测。
4.广大市民出行时须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无口罩者请用毛巾等物品进行保护,防止唾液等传播病菌。
5.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请全市人民人人发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通过拨打12345热线,反映从外省返余人员情况及相关疫情情况。
6.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重大疫情信息由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发布,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