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医院发展的实际需要,拟招聘执业护士10名(含助产士)。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毕业),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者。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护理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沟通能力,身高1.56米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已生育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关待遇:
享受本院合同护士待遇(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可保留工龄)。
三、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 3月 9日—3月 15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四楼办公室(人事科)。
(3)考生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同底)2张,报名费50元。
2、根据报名人数,组织对应聘对象进行面试、理论考试,按1:3比例入闱进入操作考试。
3、体检录用: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行体检。
4、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并取得助产上岗证的优秀护理人员,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工作能力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报院长办公会讨论,体检录用。
四、聘用与管理
体格检查合格者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综合能力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
201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