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新余市政府同意,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及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4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重点医学院校培养的研究生优先、个人研究成果优先、紧缺专业优先的原则;
(三)第一志愿优先录用原则。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儿科、B超三个专业捆绑招聘,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用第一志愿考生。若某单位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与考生协商,再调剂录用第二志愿考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附表:市妇幼保健院201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及条件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9日8:00至4月22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江西新余人才网设报名入口,每位应聘者仅限填报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始终。请于2010年4月23日到市人才流动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时间:2010年4月25日。
2、考试考核内容:考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方式。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答辩和业绩考核(专业答辩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医学知识;业绩考核以工作经历、学习成绩、研究成果、学术论文等为主要依据)。
六、计分办法
专业答辩占80%,业绩考核占20%
七、开考条件
应聘人数与招聘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紧缺专业经用人单位建议,主管部门研究,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八、考察和体检
1、考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2、考察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要求参照人社部、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其产生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后10天内完成。
5、考察内容: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
九、聘用与管理
1、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试和考核评委的产生严格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监察局工作人员参与公开招考全过程并实行监督。
2、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建议,主管部门研究,报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后,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考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
3、考察完毕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定拟聘用人选,政府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同级政府批准。
4、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均在江西新余人才网进行公示。
5、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6、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的资质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③本人履历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④提交《新余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一式二份。
3、咨询电话:0790-6453850 6415117 监察电话:0790-6423721
本方案由新余市人事局和新余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新余市人事局、新余市卫生局
二O一0年三月三十一日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研究生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职位代码 |
学历及要求 |
年龄要求 |
单位 性质 |
备注 |
市妇幼保健院 |
妇产科 |
1 |
妇产科方向(西医) |
70000300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差补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儿 科 |
1 |
临 床(西医) |
700003002 | |||||
合计招聘人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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