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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举办《出生医学证明》暨妇幼信息管理培训会
    2020-10-18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出生医学证明》和妇幼信息管理,10月15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市妇幼保健院承办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暨妇幼信息培训会议在市妇幼保健院顺利召开。市(区)卫生健康委管理人员、市(区)妇幼保健院分管领导及全市各级分娩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签发人员、妇幼信息人员共126人参加培训会议。市妇幼保健院郭璐萍副院长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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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健委药具管理站站长易丽琴强调,一定要提高认识,树立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和妇幼卫生信息各项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管理要求和问责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各单位要组织培训学习,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各个部门协作,做好信息核查工作,保证工作质量。郭璐萍副院长指出,《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律证件,是人生第一证,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承载着神圣的职责和使命。她强调各级签发人员要认真学习、认真体会、用心思考,切实提高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信息质量。

    随后,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传达了省级出生医学证明培训会议精神,进行了出生医学证明警示教育培训,反馈了2019年《出生医学证明》质控存在的问题,分享了空白证件、印章和档案资料的保管、并对特殊案例签发进行逐一解答。

    接着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信息管理人员汇报了2019年妇幼卫生年报质控、出生缺陷监测妇幼保健机构监测情况,指出了2019年年报工作存在问题,部署了2020年妇幼信息登记上报和年报数据质控工作、对2019年的危重孕产妇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进行回顾性汇报。通过培训授课,提高了妇幼信息工作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传递了工作压力,推进妇幼信息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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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易丽琴肯定了我市当前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取得成就,强调做好信息工作为政策决策提供理论依据的重要性,强调各级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与工作人员务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原始信息登记、汇总和分析,提高数据质量。

    通过培训,提高了各级妇幼卫生工作人员的政治认识和责任意识,规范了工作流程,为进一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和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稿:胡林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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