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精神,按照市卫计委的统一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密结合医院中心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严格医德考评,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卫计委“九不准”规定要求,努力开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一岗双责”落实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和考核制度。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要结合业务工作,抓好本部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要认真实施责任制落实,及时跟踪问效,对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年度检查考核。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违反“九不准”规定,群众反映强烈,出现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具体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通过问责,使落实具体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成为硬杠杠。
二、加强组织管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基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决不允许口无遮拦、乱评妄议,决不允许自由散漫、目无组织,决不允许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决不允许说东道西、消极抵制,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做到忠诚于组织,在涉及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时都必须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自行其是。要把查处顶风违纪搞“四风”作为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市卫计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重点抓好八项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精神;二是安排院班子成员轮流上党课,全年其中一次为廉政党课;三是每次党员大会前安排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用反面典型标“雷区”、划红线,加强警示教育,防微杜渐,筑牢防线;四是在医院网站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及时反映各科室“红包”治理举措和经验做法,及时通报查处情况;五是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委纪委举办的廉政知识考试;六是在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一次廉政承诺签名活动;七是院领导对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廉政约谈教育。八是结合自身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活动。
四、严格医德考评制度,深入推进卫生行风建设
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将医德医风、国家卫计委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落实情况与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医德考评制度,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年度考核评定、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以及评优评先、执业注册直接挂钩,实行医德诚信考评“一票否决”制,对考评不合格人员取消当年评优、竞聘资格和采取缓聘、解聘、待聘等处理措施,在医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作用,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全面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认真落实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总支酝酿和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重点围绕药品、设备、耗材、后勤物资的采购使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监督;继续做好“阳光医药”网上监察工作,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处方点评制度;注重预防,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六、重视投诉举报,加大违纪问题查办力度
认真受理群众的检举、投诉,依纪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认真核实具体线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以贯彻《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为切入点,重点查办医疗服务中违反规定收红包、乱收费、大处方、滥检查、开单提成、收受回扣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案件;加大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力度。对“红包”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违反“九不准”的,不论其能力有多强、贡献有多大,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提高履职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我院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强化“对监督者的再监督”的归位意识,实现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从“四面出击”向“定点突破”,从“包打天下”向“术业专攻”的转变。对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预防和严惩“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促进我院纪检监察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