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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简报第一期
    2011-03-16
    我院召开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
     
       为进一步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卫生局和医院的工作部署,3月15日,我院在门急诊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医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行政后勤人员、其他医务人员均参加了大会。院长胡敏在会上要求全院职工务必高度重视,要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胡院长指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立足自查自纠,重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科室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违规资金,要依纪依法进行收缴。对被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还要依法对责任科室予以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胡院长最后要求,全院医务人员要要认真对待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把每个环节和工作举措落实到位,不能走形式、敷衍了事。要切实使药价得到有效降低和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同时,各科室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发展提升年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业务工作等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进一步改善医务人员工作作风,维护医院稳定,为打造高品质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提供坚强保证。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2009年以来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药品(器械、耗材)招标与采购、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任何干部职工发现相关问题,均可通过电话(0790—6207518)、电子邮箱(aa711024@163.com)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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