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余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文件余环委字【2017】6号文件的要求,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就壹台静电油烟净化器设备采购进行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详情见招标书):静电油烟净化器设备壹台。
二、招标方式:院内招标
三、资格条件
1.应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或环保工程,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3.应答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
5.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均可以报名参与本项目。
四、投标报名费:人民币贰佰元。
五、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 2017年11月28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下午3:00。
八、投标、开标地点:新余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省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南路292号
邮 编:338025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90-6205378 1390790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