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我院就污水处理站改造设备进行招标,欢迎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改造设备项目
二、招标方式:院内邀标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基本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果投标人不是法人代表,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具有活性氧消毒粉生产企业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具有活性氧消毒粉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7)投标人必须具有有良好信誉,无不良记录的公司等。
四、资质预审要求:
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所在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领发标书时间:2016年10月22日—2016年10月28日。
五、领发标书时间:2016年10月22日—2016年10月28日。
六、报名费: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七、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下午3:0时整。
八、领发标书地点: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九、开标地点: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四楼会议室。
十、联系电话: 0790—6207191 18107908235(钟)
十一、网址:
www.xysfybjy.cn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