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核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机动车环保标志的通知》,明年我市将适时对全市无环保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辆实行区域限行。安排卫生系统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时间为12月20 -21日。请各科室车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到新余市悦兴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万商红东侧)办理核发环保标志事宜。
联系人:市环保局 胡继青 0790-6443022 13879041090
新余市悦兴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刘勇 15870099075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核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机动车环保标志的通知》,明年我市将适时对全市无环保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辆实行区域限行。安排卫生系统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时间为12月20 -21日。请各科室车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到新余市悦兴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万商红东侧)办理核发环保标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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