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余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其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停车场投资建设及合作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XYCX2021-ZX20
2. 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规格及要求 |
项目硬件投资报价 |
1 |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停车场投资建设及合作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硬件投资报价不低于人民币13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硬件投资报价不低于人民币13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对从项目投标开始至项目取得所有手续开始正常服务期间需要投入硬件的所有费用,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估算,进行报价。
注: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3. 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4.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及报名时间: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当于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邮箱报名,并将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电话、营业执照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xycx699@163.com(注明报名项目名称)邮箱确认报名,未报名或缺少上述任一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5.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均不接受现金;须在开标之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投标响应无效。(户名:新余市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湖分公司,开户行:新余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210 128 001 0000 33935。)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6.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2 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5日15:0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3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地点: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4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7. 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南路29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90-6207180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90-6440033 1897905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