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保健综合楼医疗家具采购项目向社会组织公开论证,论证严格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公开邀请的方式进行,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余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保健综合楼医疗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劳动路以西、丽景路以南、新余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以东
二、项目主要内容:医疗固定家具(护士站、治疗柜、实验台、污洗池、处置柜等),活动家具(候诊椅、医生诊桌、诊床、储物柜、软体等)。
三、参加询价的单位需知:
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货物及安装的供应商;
3、供应商及产品相关资质:
(1)供应商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站截图)。
4、供应商综合实力要求:
(1) 供应商同时具有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
(2) 供应商业绩要求: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医用家具的采购合同业绩,项目合同金额不得少于800万(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 供应商财务要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1年内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新注册单位距投标截止日不足三个自然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4) 供应商生产设备:提供至少5台家具生产设备的实图以及相对应设备发票(发票购买方为本公司)。
(5)供应商注册资金壹千万元以上。
五、报名和报价要求:
1、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1年8月20日下午17:00之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与询价函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至邮箱: fybjyxmb6235634 @163.com 。具体家具参数及材料名称报名后回复。
2、为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图纸和需求有异议的,请发邮件说明。
3、根据图纸和清单进行报价,最终报价需包含总报价和分项报价。此报价包含家具及安装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规费、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论证时间: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七、论证地点:新余市妇幼保健院门诊4楼会议室。
八、论证要求:各公司准备20分钟以内的PPT汇报,内容包括公司概况、相关业绩、报价和售后服务等。论证时需准备1套纸质版胶装资料并加盖公章。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先生 13607908989 简桂林 13979067218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