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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环境自行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0-11-27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项目采用院内方式发包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院内议价。

    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二)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环境自行监测服务

    1

    监测项目要求

    4.5万元/年,共三年

    (三)议价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为最低价成交法。唱标结束后,议价小组所有成员集中议价审核投标人的资料及报价。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招标人环境监测指标所有项目,监测项目不得分包。

    ()文件的获取: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现场获取议价文件,报名时报名者提供投标单位的合格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资质认定证书及加盖公章的书面投标报名函参加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14:30-17:00、11月28日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总务科。

    (六)资质审查:报名现场预审查资质。

    议价地点:新余市妇幼保健院门诊4楼会议室。

    议价时间:2020年113010:00  (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付款方式中标方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相应测工作,医院分四季度向中标方支付检测费用即每季度支付总合同款的25%

    )联系方法: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劳动南路292号),联系电话:13879053292,13979067218。

    (十)投标报名函格式:

    投标报名函

    致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决定参加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项目的投标。报名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环境自行监测服务

    投标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监测项目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1105-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及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环境自行监测服务。

    2.监测项目要求:

    2.1污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住院部污水排放口、门诊部污水排放口

    pH

    12小时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粪大肠菌群数

    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

    季度

    2.2废气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

    排放形式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无组织

    门诊四周

    住院部四周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

    季度

    2.3噪声检测点位及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厂界四周

    昼夜

    季度

    3.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监测方案,负责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及时上传监测数据,并提供原始数据给医院保存,定期出具监测报告,配合医院协调处理环保部门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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