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妇幼保健院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项目采用院内方式发包。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院内议价。
(一)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环境自行监测服务 |
1 |
项 |
监测项目要求 |
4.5万元/年,共三年 |
(三)议价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为最低价成交法。唱标结束后,议价小组所有成员集中议价,审核投标人的资料及报价。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招标人环境监测指标所有项目,监测项目不得分包。
(五)文件的获取: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现场获取议价文件,报名时报名者提供投标单位的合格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资质认定证书及加盖公章的书面投标报名函参加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14:30-17:00、11月28日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总务科。
(六)资质审查:报名现场预审查资质。
(七)议价地点:新余市妇幼保健院门诊4楼会议室。
(七)议价时间:2020年11月30日10:00 (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八)付款方式:中标方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相应监测工作,医院分四季度向中标方支付检测费用,即每季度支付总合同款的25%。
(九)联系方法: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劳动南路292号),联系电话:13879053292,13979067218。
(十)投标报名函格式:
投标报名函
致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决定参加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项目的投标。报名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
环境自行监测服务 | ||
投标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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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 ||
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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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测项目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1105-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及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环境自行监测服务。
2.监测项目要求:
2.1污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住院部污水排放口、门诊部污水排放口 |
pH |
12小时 |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
周 | |
粪大肠菌群数 |
月 | |
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 |
季度 |
2.2废气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
排放形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无组织 |
门诊四周、 住院部四周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 |
季度 |
2.3噪声检测点位及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厂界四周 |
昼夜 |
季度 |
3.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监测方案,负责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及时上传监测数据,并提供原始数据给医院保存,定期出具监测报告,配合医院协调处理环保部门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