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落实基层党建“五化”要求,进一步深化“先锋创绩”制度,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现就在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市”中开展“岗位奉献为党徽增光、优质服务为党旗添彩”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围绕“先锋创绩”制度,立足“党建惠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岗位奉献为党徽增光、优质服务为党旗添彩”活动,培育一批党员示范岗,激励全院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做贡献,彰显党性本色,形成“岗位奉献为党徽增光、优质服务为党旗添彩”的生动局面,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
斗力,切实维护卫计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五好”党员示范岗活动。全体在职党员统一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签订《党员承诺书》,对照“四讲四有”标准,结合市妇幼保健院工作实际和各自岗位特点,开展“五比五好”党员示范岗活动,即比信念,看谁党性修养好;比学习,看谁业务技能好;比担当,看谁工作落实好;比作风,看谁务实创新好;比奉献,看谁服务群众好。以党员党性锻炼、服务态度、工作业绩、群众评价为核心指标,从党员履职履责、团结协作、提升执行力、服务群众态度、参加组织生活、遵纪守法情况、先锋创绩承诺践诺情况、佩戴党员徽章上岗、志愿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选树、表彰先锋模范党员。评选表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党员总数的2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党员示范岗:一是单位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二是受到群众举报投诉且经核实属实的;三是无故超过3次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四是理论学习没有达标的;五是不积极配合全院工作的;六是没有完成志愿服务的;七是受到党纪党规处罚的。
2.开展创建“五个模范”党员示范科室活动。主要围绕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争创工作佳绩开展示范,即互帮互助,争当团结协作的模范;争创一流,争当工作业绩的模范;攻坚破难,争当创新的模范;优质服务,争当工作作风的模范;廉洁守纪,争当纪律约束的模范。以党员党性锻炼、服务态度、工作业绩、群众评价为核心指标,从年度工作服务完成情况、配合其它部门工作情况、工作创新情况、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服务群众效果情况、行业作风规范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选树、表彰一批党员示范科室。评选表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科室党员总数的2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党员示范科室:一是科室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二是受到群众举报投诉且经核实属实的;三是不积极配合全院工作的;四是科室人员受到党纪党规处罚的。
3.在服务对象中开展“双亮”活动。通过佩戴党员胸牌亮身份、亮具体职务岗位,在全院组织开展“亮承诺,亮身份”活动,引导医护人员中的党员,率先亮明服务承诺,亮明党员身份,增强党员医护人员的自我形象意识、服务意识、接受监督意识,以便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4.组织开展“党员在行动”志愿服务。医院党员志愿服务队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利用下乡或下社区义诊、健康宣讲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妇幼保健院党员志愿服务品牌。要结合“党员回归社区”活动,引导、督促党员参与所在社区的志愿服务,积极为所属社区解决突出问题,树立市妇幼保健院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部署。院党委成立“岗位奉献为党徽增光、优质服务为党旗添彩”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符卫民任组长,副院长傅建平、邵军晖、工会主席陈爱劳、纪委书记胡永忠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支部要将 “岗位奉献为党员徽章增光、优质服务为党旗添彩”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科学细化方案,周密安排部署。
2.加强引导,营造氛围。要加强信息报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微信群等手段宣传我院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效果,突出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主旋律,形成人人争示范、当先锋的良好氛围。
3.统筹结合,注重实效。要把创建活动融入到各项医疗服务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把创建活动落实到每一名共产党员,真正实现“民得实惠,党得民心”的目标。
4.严格考核,推动落实。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院党委(纪委)、办公室、各支部书记组成的考核组,每年对“五好”党员示范岗、“五个模范”党员示范科室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个人与科室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提拔重用结合起来。原则上年终个人与科室评优、向上级推荐先进人物从获得“五好”党员示范岗、“五个模范”党员示范科室中产生,单位新任中层干部人选原则上从单位党员示范岗中产生,在后备干部调整时,人选原则上从党员示范岗、特别是获得上级表彰的优秀党员示范岗中产生。